1、 贯彻执行涉台工作方针、政策,法律和地方性法规,了解掌握、检查督促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;
2、 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(市、区)的涉台工作;
3、 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涉台经贸工作。
4、 协调、指导、管理龙台各个领域的交流、合作及人员往来、考察、研讨等工作;
5、 负责涉台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;
6、 指导、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交流、接待工作;
7、 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、管理工作;
8、 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、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;
9、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。
 
 
 
1、 掌握了解全市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涉台工作情况;
2、 办理本办文电等工作;
3、 协调办理机关日常工作,安排会议、会务;
4、 管理本办行政等工作;
5、 管理、审批接受台胞捐赠事宜;
6、 组织本办干部的理论与业务学习;
7、 负责本办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;
8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。
 
 
 
1、 管理指导台胞接待和两岸人员往来工作;
2、 管理指导龙台经贸合作与交流、负责办理台资企业的协调服务;
3、 组织开展台情调研和涉台政策咨询;
4、 协调处理涉台事件;
5、 接待台胞、台属来访,办理台属联谊会日常工作;
6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。
 
 
 
1、 组织管理全市涉台宣传工作;
2、 管理台湾记者来岩采访事宜;
3、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台教育;
4、 组织管理龙台科技、文化、学术、体育等双向交流;
5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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